关于“社保卡”未发放前医疗费报销相关事宜的
温馨提示
亲爱的同学们:
根据珠海市人社局要求,参保的同学就医时,必须持“社保卡”才能进行医疗费用结算。
由于相关业务升级,2019级新生的办理“社保卡”暂未发放,但参保的同学同样享受医保待遇(追溯期),门诊及住院的医疗垫付的费用,待收到“社保卡”后,同学们持激活的“社保卡”可办理报销,取回垫付费用,流程如下:
类型 |
报销流程 |
本地门诊 |
学校门诊就诊 |
持发票、社保卡及身份证在学校门诊办理报销。 |
经学校门诊转诊至中大五院 |
持转诊单(急诊除外)、就诊病历、发票、明细清单(中大五院门诊大厅一站式服务中心打印并盖章),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到学校门诊办理报销流程。 |
本地住院 |
|
持发票、住院费用明细清单、疾病证明书、入院首次记录、出院小结(以上资料均需医院盖章)、社保卡及身份证、本人本市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,于工作日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高新区大洲科技园内办事处)报销。 |
异地门诊、住院 |
假期、实习及休学期间 |
选择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。门诊费用携相关资料(参考本地门诊)在学校门诊办理报销;住院费用携相关资料(参考本地住院),并填写《珠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异地管理申请表》,于工作日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高新区大洲科技园内办事处)报销。 |
注:追溯期是指(7月1日起)至珠海市医保系统对参保学生尚未开通期间,此期间一般至12月份后大学生参保成功及学校集体办理社保卡成功后结束。
学校会请相关部门协助加快“社保卡”的发放,不便之处,请广大同学谅解!
有相关疑问,可联系后勤处廖纯娟老师,联系电话:6126676;13750069566。
后勤处
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